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你局《关于审定珠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唐家古围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珠高事业〔2022〕349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你局应指导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3名以上文物保护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修改、完善的方案需报我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应按法定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特此批复。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