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系列活动项目
釆购单位: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釆购内容:举办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艺术普及系列活动
釆购方式:综合评分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报名须提供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表演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聘用名册)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本次活动的执行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1)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交评分小组审查;(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六)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
(八)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须合法有效,符今国家标准;
(九)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十)投标产品必须完全响应《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项目用户需求书》(详见附件1)上的指标要求。
(十一)投标人按招标方要求填写《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项目投标报价书》(详见附件2),报价不高于招标金额上限。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8月4日至8月10日下午18:00时止(5个工作日)。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等候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投标咨询电话:2602961
(二)投诉电话:2636606
六、其他
以上提供资料中,报名资料复印件请于报名时以电子邮件方式(zhwgltggfwk@zhuhai.gov.cn)交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服务科初步审核资质;《投标报价书》及活动方案等投标文件须装在密封独立信封内,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开标现场直接提交,同时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查验。
附件:
1.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系列活动项目用户需求书
2.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系列活动项目投标报价书
3.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系列活动项目采购评审表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1
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系列活动项目用户需求书
一、服务内容
1.项目模式:以“珠海市艺术课堂”需求统计为基础,向全市各区文化馆站、市民艺术中心提供不少于23场的公益性艺术鉴赏和培训活动服务配送及汇演、作品展示等,具体包括流行乐队表演、文化艺术培训、音乐大师班、培训成果展示等,其中流行乐队表演不少于4场,文化艺术培训不少10场(每场不少于6期),音乐大师班不少于4场,培训成果展示不少于5场。
2.实施方式:
(1)流行乐队表演。要求举办不少于4场的室外流行乐队艺术普及演出,每场演出不少于45分钟。中标单位须需安排专业流行乐队表演团体,节目编排应健康活泼、积极向上,适应各个年龄段、广大群众喜闻乐见。中标单位须配备服装、乐器、音响、灯光、舞台设备,同时负责人员往返交通及用餐、图文宣传、视频摄制、信息报道等费用。每场演出结束后,均须制作该场次活动回顾短视频,视频时长不少于1分钟。
(2)文化艺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硬笔书法、乐器培训等,要求举办10场培训,每场培训不少于6期。中标单位须安排课程培训,具体包括邀请老师授课、课件准备、人员往返交通及用餐、图文宣传、信息报道、满意度调查分析等费用。中标单位应自配乐器、必备教学工具等。
(3)音乐大师班。开展不少于4场活动,中标单位须安排专家授课,具体包括邀请专家授课、课件准备、专家往返交通及食宿、图文宣传、信息报道、满意度调查分析等费用。中标单位应自配乐器、必备设备等。
(4)培训成果展示。完成文化艺术培训后,中标单位须安排不少于5场培训成果展示。中标单位须安排人员往返交通及用餐、图文宣传、信息报道等费用,自配乐器、必备设备及演出服。
(5)其他。一是市民参与艺术课堂期间所需的培训器具,包括乐器、书法用品等,原则上由场地方通知市民自带,或由场地方配置。二是活动过程中,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安全保障等预案,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防疫设施设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三是活动完成后,应汇总活动成果,形成本年度珠海市艺术课堂活动总结。
二、投标报价说明
1.本项目预算金额总计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经费含专家老师及乐手邀请费、演出误餐费、税费、劳务费、宣传经费、舞台搭建、舞美、保险、交通、场地租赁费、演出材料、拍摄费、背景音乐制作等(如服装、乐器、道具、化妆、灯光、音响、活动场地的布置材料等)所有费用及演出可能涉及到的版权、专利、报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
2.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的作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处理。
3.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中标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合理制定服务可行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协议完成服务工作,按财务相关制度做好资金使用;
2.加强活动主体责任,严格把关活动内容,确保政治正确、健康向上的内容,并主动向购买主体提供演出曲目;主动接受购买主体在服务过程中的监管和考核,完成活动的社会宣传和群众 满意度调度等相关工作,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能的统一;
3.中标单位的灯光、音响等设备应能满足相应服务的配置需求。现场的布置等要充分考虑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电气安全和疫情防控需要,并有相关的安全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组织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电气安全等)由组织活动的中标人承担,如因安全措施没做好而发生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单位要加强珠海市艺术课堂的惠民服务宣传,设计统一的活动标题样式,每场活动需要活动现场摆放或电子屏幕显示珠海市艺术课堂标识和艺术普及展示。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75%,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5%。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合同、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五、验收标准
1.按照合同约定场数,提供授课课程清单(含场数、课程明细、授课专家名单等)。
2.提供活动现场照片及相关活动宣传资料。
3.文化艺术培训及音乐大师班每场活动完成后,应填写《珠海市艺术课堂服务情况反馈表》。
附件2
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系列活动项目投标报价书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我公司/协会愿意参加贵单位的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系列活动项目的报价,我公司/协会的拟报总价为(自行报价,不高于招标金额上限)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XXX元整)。
报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珠海市艺术课堂”系列活动项目采购评审表
评审人: 评审日期:2022年 月 日
评审办法:
1. 评审人根据评审项目要求和应标供应商提供的应标资料进行打分,总分满分100 分。
2. 根据应标供应商的得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评审, 得分最高者初定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同时岀现两个或以上相同的平均分,则选择 价格较低者为初定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