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2-61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局对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下列文件:
1.《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文化繁荣 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方向)实施细则>的通知》(珠文广旅 体字〔2020〕40 号)。
2.《关于印发<珠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基地管理试行细 则>的通知》(珠文体旅字〔2016〕17 号)。
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