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区(功能区)教育局、各区文明办,鹤洲新区筹备组,市属各学校,市文化馆、市教育研究院,校外艺术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繁荣我市青少儿艺术创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我市少儿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决定联合主办“童心向党”珠海市第三十四届青少儿艺术花会(后简称花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
汇集优秀文艺作品,增强文化创造活力。强化青少儿文艺作品创作,提高青少儿艺术素质,促进青少儿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珠海市文化馆
三、主要内容
本届花会分艺术表演类作品比赛,艺术作品类比赛两项内容。艺术表演类作品比赛包括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艺专场;艺术作品类比赛包括美术、书法、篆刻、手工制作、摄影等作品。
四、活动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作品比赛
1.音乐类(声乐、器乐)。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声乐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小组唱、表演唱、重唱、独唱等形式;器乐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小合奏、重奏、独奏等形式。
2.舞蹈类。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舞蹈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群舞、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形式。
3.戏剧类。戏剧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戏剧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戏曲、戏剧、小品、小歌剧、小型音乐剧、小型音乐歌舞剧等形式。
4.曲艺类。曲艺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相声、快板、评书、故事及南方、北方的鼓曲和唱曲等形式。
(二)艺术表演类作品比赛点评
为提高我市少儿艺术作品水平,及竞赛能力,将在少儿艺术比赛决赛结束后,邀请评委对本次少儿艺术表演类作品进行点评、作品提高。
(三)艺术作品类比赛(美术、书法、篆刻、手工制作、摄影)
艺术作品形式、主题、材料不限,均需提交15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包括书体、画种、尺寸、内容等)。
1.美术、手工制作作品。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边长不超过60厘米。
2.国画、书法、篆刻作品。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整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内容
参加艺术表演类作品比赛和艺术作品类比赛的作品必须是2019年8月之后创作、未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新作,突出群众文艺特色,提倡小投入、小制作,具有童真童趣,反映少年儿童多彩生活。
(二)报送要求
1.报送作品须严格遵守演出时间要求,超时则取消比赛资格。
2.艺术表演类作品比赛的作品创作者身份界定:参赛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及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师生创作、排演的节目不得参赛。
3.所有艺术作品(美术、书法、篆刻、手工制作、摄影)一律要求按规定尺寸报送,用卡纸装裱,书法作品托底,不接受玻璃画框作品。作品报名表需电脑完整填写并打印,在作品背后粘贴或另附。
4.报送作品时,报送单位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著作权有疑义,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5.校外艺术教育机构由各区接受报名,统一协调。
(三)艺术作品类比赛报送数量
按照各区情况,报送参加决赛作品数量设置如下:香洲区可报送美术、手工制作作品50幅、书法、篆刻作品40幅、摄影作品20幅;斗门区可报送美术、手工制作作品45幅、书法、篆刻作品35幅、摄影作品15幅;金湾区可报送美术、手工制作作品35幅、书法、篆刻作品25幅、摄影作品15幅;高新区可报送美术、手工制作作品25幅、书法、篆刻作品15幅、摄影作品10幅;各市直属学校可报送各门类作品共11幅参加决赛。
六、时间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作品比赛
1.艺术比赛节目筹备、排练、辅导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5月上旬。
2.初赛阶段:5月14日前完成初赛阶段工作。各区、直属文化、教育部门要在广泛发动各中小学组织开展正常课外艺术活动的前提下,于5月1日前将各自初赛时间、地点报市文化馆,以便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化馆组成初赛评审小组,赴各区及市直属学校进行初赛选拔。
3.决赛阶段:截止6月3日11:30前,以电子版形式按照要求发送至珠海市文化馆培训部邮箱:zhswhgcwj@zhuhai.gov.cn,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初定6月11-13日为决赛时间,具体视疫情进行调整。参加决赛的作品,必须是经过各区、市直属学校初赛后评选出的获奖节目。
(二)艺术作品类比赛
1.2022年5月10日前各区各单位、市直属学校报送参赛作品。每个作品单独填报作品报名表,原作、报名表、汇总表报送至珠海市文化馆信息部,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珠海市文化馆信息部邮箱:zhswhgxxb@126.com。
2.2022年5月16日前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选送的作品进行遴选、评奖工作,共评选出60幅获奖作品。
3.展览工作:获奖作品于2022年6月1日至15日在珠海市文化馆展览,并视实际情况进行各区文化馆及学校巡展。
(三)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原因,活动将延期举办,延期举办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一)艺术表演类作品比赛、艺术作品类比赛:设金、银、铜奖。凡是获金奖节目及作品,其辅导老师可分获相对应的优秀辅导员奖。(获奖证书内容以报名表为准,不作修改)
(二)优秀组织奖:对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参加“花会”并获得较好成绩的区,授予“花会”优秀组织奖。
(三)“花会”优秀文化志愿者团队称号:在本届“花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志愿者团队,授予“花会”优秀文化志愿者团队称号,并推荐至2022年珠海市优秀文化志愿团队候选名单。
八、联系人及电话
(一)艺术表演比赛类
市教育局联系人:韦海金
联系电话:2124800/13192277912
市文化馆联系人:王炳琨 陈文静
联系电话:8996085
地点:珠海市文化馆
(三)艺术作品类
市教育局联系人:韦海金
联系电话:2124800/13192277912
市文化馆联系人:陆璐 黄赞
联系电话:8996007
地点:珠海市文化馆
特此通知。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联系人:钟流彪,联系电话:2636635/1380923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