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珠文综罚字〔2022〕第020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22 10:25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珠文综罚字〔2022〕第020号 |
当事人 | 名 称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春×休闲酒吧 |
法人或负责人 | 何×选 |
证照名称及编号 | 92440403MA571K×××× |
处罚事由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处罚依据 |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
处罚内容 | 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陆拾元(¥26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7月21日 |
处罚机关 |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