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经珠海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福泉大酒店、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序号
酒店名称
星级
标牌编号
处理事由
1
福泉大酒店
三星
4430736
酒店提出
取消星级申请
2
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
4430144
特此公告。
珠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相关稿件: